【信息時間: 2019-01-29 15:25 閱讀次數: 信息來源: 黨政辦】 【打印】 【關閉】 |
根據《蘇州高新區(虎丘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及上級有關規定,現將《大運河風光帶景觀工程項目(太湖明珠地塊)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補償方案(征求意見稿)》)在中國蘇州高新區網站(http://www.364412.tw/SND/)和征收現場予以公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期限為2019年1月29日至2019年3月1日止。在此期間,公眾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有關意見: 一、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到jiang.zhy@snd.gov.cn郵箱。 二、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蘇州高新區科普路58號,蘇州高新區(虎丘區)房屋征收辦公室,郵編215163”,并請在信封上注明“房屋征收與補償征求意見”字樣。 三、通過現場方式反映意見。接待地點:何山路10號,接待人:楊逸;聯系方式:18913111082。 對《補償方案(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的單位或個人,請如實告知真實名稱、姓名以及聯系方式,否則不作為有效意見受理。
附件:大運河風光帶景觀工程項目(太湖明珠地塊)房屋 征收補償方案(征求意見稿)
蘇州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9日
附件
大運河風光帶景觀工程項目(太湖明珠地塊)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征求意見稿)
根據《蘇州高新區(虎丘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調查登記和采樣評估等情況,制定本項目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一、征收范圍 本次房屋征收涉及的門牌號為:蘇州高新區何山路6號三層室、何山路8號3-1室。上述門牌號如有出入,以規劃紅線圖確定的范圍和調查結果為準。 本期共計征收非住宅2戶,房屋建筑面積約576.98平方米(不含未經登記房屋面積,如有出入,最終根據合法有效的房屋相關證明材料認定)。 二、實施時間 自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起。 三、征收補償政策 (一)補償方式 被征收人可選擇貨幣補償,也可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1.貨幣補償是指以被征收房屋的市場評估價為標準,對被征收人進行貨幣形式的補償。 2.房屋產權調換是指房屋征收部門提供產權調換房屋,并對被征收房屋與所調換房屋在同一評估時點用相同的評估方法進行市場價格評估后,與被征收人結清差價。 (二)評估機構的選擇方法 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部門向其發放評估機構名錄之日起5日內,在名錄中協商選定評估機構,半數以上(不含半數)被征收人共同選擇一家評估機構的,視為協商選擇成功。如協商選定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在公布的名錄中適當選取5個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公開抽簽確定。房屋征收部門在抽簽前5日內在征收范圍內公告抽簽時間和地點。抽簽過程與結果,由公證機關依法公證。 被征收房屋價值評估時點為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 (三)被征收人對評估報告有異議的處理方法 被征收人對評估報告有疑問的,評估機構應當作出解釋說明。被征收人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申請復核評估的,應當向原評估機構提出書面復核評估申請,指出評估報告存在的問題并提供相關依據。 評估機構自收到復核評估申請之日起10日內給予答復。評估結果發生變化的,應當出具復核報告;評估結果沒有發生變化的,應當書面告知復核申請人。 被征收人對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復核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復核結果之日起10日內,向蘇州市房地產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四)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處理方法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的,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高新區管理委員會(虎丘區人民政府)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如經房屋征收部門(實施單位)對補償方式的選擇征詢意見后,被征收人仍未對補償方式作出選擇的,將按照貨幣補償的方式作出補償決定。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五)不履行征收補償決定的處理方法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確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高新區管理委員會(虎丘區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六)計戶規則及面積、用途認定 1.被征收房屋以房屋所有權證或其他合法有效憑證計戶。 2.根據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或其他合法有效憑證認定房屋合法建筑面積和土地使用權面積。 3.根據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或其他合法有效憑證載明的用途認定房屋用途。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按照認定的房屋用途評估后確定。 (七)補償標準 1.被征收房屋補償 由選定或確定的評估機構根據被征收房屋情況,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1)經采樣評估,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市場價格評估基數為29606元/平方米(其中一層41449元/平方米,三層20724元/平方米)。 (2)對一并拆除的違法建筑,可給予一定殘值補償。 2.被征收房屋裝修附屬物補償 (1)被征收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價值,由選定或確定的評估機構根據裝修情況,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2)被征收房屋的其他附屬物,由選定或確定的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不作產權調換。 3.搬遷補助費 由征收當事人協商確定,協商標準可參照:征收非住宅房屋40平方米(含40平方米)以下的,對每戶一次性發放500元搬遷補助費;4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40平方米(不足40平方米按40平方米計算),增加500元搬遷補助費。 整廠遷移搬遷對設備、設施等搬遷補助費協商不成的,可以委托選定或確定的評估機構通過評估確定。 4.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 被征收人的經營活動分為商業類經營和非商業類經營兩種類別,以營業執照記載的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式結合實際經營情況認定,對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按照如下方法確定: (1)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標準可由征收當事人協商確定,協商標準可參照:造成商業類經營停產停業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中認定的實際經營面積每平方米400元給予一次性補償。造成非商業類經營停產停業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中認定的實際經營面積每平方米300元給予一次性補償。 (2)協商不成的,可以委托選定或確定的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決定作出前三年的平均效益評估確定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不滿三年的,按照實際年限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評估確定。計算平均效益應當結合被征收人納稅情況,以會計核算及其他有關資料為依據。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期限為一年。被征收人應在本征收決定確定的簽約期限內向征收部門(實施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財務、納稅等相關資料憑證。 5.與建立合法勞動關系的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補助 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與建立合法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須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保金)終止勞動合同的,被征收人應在本項目征收決定確定的簽約期限內向房屋征收部門(實施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因征收終止勞動合同及由人力和社會保障部門核準的勞動社保等相關資料憑證,經房屋征收部門(實施單位)按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審核后,將補償金一次性發放給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支付給勞動者。 6.移裝固定設施補助費 被征收人的電話移機費、寬帶上網初裝費和原水、電增容費、管道煤氣氣源建設費及安裝費、有線電視原裝費用應當按征收時的實際價格一次性予以補償。太陽能熱水器移裝按每臺500元補償(含材料損耗費)、空調移機費用按每臺400元補償(含材料損耗費)。 (八)安置辦法 產權調換房源為位于蘇州高新區濱河路2088號藍天商務廣場的商業房屋1號樓112、113、228室,面積共計959.89平方米。經采樣評估取得類似房地產市場價格評估基數為27397元/平方米。 在征收過程中如有變化,可根據實際情況再行調整并由征收部門(實施單位)告知被征收人。 四、搬遷過渡方式 被征收人應當在征收補償協議約定或者征收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自行過渡。 五、簽約期限和規定期限內簽約搬遷獎勵 簽約起始時間在征收范圍內另行公布,簽約截止時間為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起第190天。 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起180日內簽約并搬遷完畢的,每戶給予10000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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